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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女皇是女王

[在线爆料] 姜堰有鸟类保护的组织吗?有人管管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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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10-8 08:05:12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保留地址
麻雀是国家“三有”保护动物,任何捕杀、出售、食用麻雀的行为都是违法的。我国刑法规定,私自捕捉20只以上野生麻雀,即构成犯罪。若发现他人捕杀麻雀,应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

2000年,国家林业局将麻雀、朱雀列入《国家保护的有益的或者有重要经济、科学研究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名录》,麻雀、山雀成为国家保护的野生动物。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破坏野生动物资源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六条的规定,非法狩猎野生动物20只以上的,就属于非法狩猎“情节严重”。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341条第2款规定:

违反狩猎法规,在禁猎区、禁猎期或者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进行狩猎,破坏野生动物资源,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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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10-8 08:53:55 通过App发布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泰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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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9-10-9 09:23:32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泰州
谢谢大家,林业执法大队已现场拆除非法捕鸟工具了,小鸟们有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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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10-9 17:28:21 通过App发布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泰州
尊敬的网友,你好!你反应的情况,梁徐镇派出所已于10月8日到村调查,对于该事件,派出所已经联合村委成员对捕鸟网进行取缔拆除。区林业局工作人员也询问了此情况,要求村加强巡控力度。如村民发现还有此类情况发生,可以随时举报,并提供可靠有效线索,为依法依规处置相关人员提供证据支撑。感谢您的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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