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市民朋友:疫情防控期间,姜堰交警大队针对疫情防控的特殊情况,对车辆违停暂停人工采集的管理措施。随着人们生产、生活和公共交通的逐步恢复正常,乱停乱放车辆将严重影响交通秩序,尤其是单行道、灯控路口、商业门前、小区出入口等路段、路口。为规范城区道路通行秩序,保障社会生产生活秩序,以及人们出行安全顺畅,避免交通拥堵,根据我区交通实际情况,决定从2020年3月20日起恢复姜堰全区道路车辆违法停放人工现场采集工作,敬请广大市民给予配合和支持。一、对姜堰主城区严管路段内违反禁令标志、禁止标线指示停放或临时停车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和公安部《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处100元罚款,记3分。二、全区其他道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不按规定停放影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处50元罚款。请广大市民和车主自觉遵守道路交通法律法规,文明出行,规范停车,共同营造文明规范、畅通有序的交通环境。 特此通告。
泰州市公安局姜堰分局交通警察大队
2020年3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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