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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我是小吴

[投诉曝光] 交警部门请关注,老头乐太疯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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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8-20 13:40:44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德国
现在有些老头乐乍一眼真看不出来,外形越做越酷炫。但是不守规矩,出事自己受罪也就算了,但是出来危害别人就不对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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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8-20 14:30:42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辽宁沈阳
冷暖自知 发表于 2024-8-20 13:40
现在有些老头乐乍一眼真看不出来,外形越做越酷炫。但是不守规矩,出事自己受罪也就算了,但是出来危害别人 ...

这要感谢有关部门的不作为,就跟电动自行车一样,平常不重视(对产品、生产厂家、销售、购买者的正确引导)管理,等到养肥了,再出台一个颠覆性的规定,跟玩似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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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8-22 15:16:22 通过App发布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泰州
国家允许卖,就不可以禁止上路,难道要老百姓买单吗,要不政府原价回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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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8-22 15:28:44 通过App发布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泰州
交警大队 发表于 2024-08-14 15:31
网民你好,感谢你对姜堰交通管理工作的关注和支持!你的建议,交警大队已收悉。针对电动三四轮车的管理姜堰大队采取以下措施:1、姜堰主城区已设置电动三四轮车禁区,凡在禁区通行的,根据《泰州市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相关规定处以罚款100元。
2.交警大队已协同市场监管部门要求电动车销售企业销售电动车时进行分区销售,设计显眼的提醒标志,哪些上电动车牌照,哪些上机动车牌照,让老百姓一目了然,同时严禁销售非标电动三四轮车。
3.对4月15日前购买的非标电动三四轮车,交警部门正在进行摸排统计,对于手续齐全的,可申请办理列管号牌,但这些车辆不允许进入主城区、国省道行驶。

正好要过节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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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8-22 16:07:34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德国
杨杨 发表于 2024-8-15 08:17
说得非常好,给你们点赞
说过以后呢?实施没?马路上情况改善了吗?

改善有个过程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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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8-22 16:52:37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辽宁沈阳

改善的过程是一个逐步变好的过程,哪怕时间长一点,可现在有看到变好的迹象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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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4 天前 通过App发布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泰州
老人不需要出行方便吗?所有路让你一个人开车,有证的车到处乱停乱放,你乍不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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